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城区实
关于城区实施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世纪路(沿海公路-兴达道、荣福道-友谊道),荣华道(世纪路-希望路),发展道(东风路-希望路),希望路(东风道-发展道),东风道(西外环路-希望路),文明道全段,光明道全段,友谊道全段,开放路全段,南源路全段,南兴路全段。 二、以下道路每天限时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希望路(发展道-兴达道)、发展道(希望路-西外环路)每天22时至次日9时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其余时间允许通行。 三、本公告所称大型载货汽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 四、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大型载货汽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五、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六、在限制通行的道路上,大型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规定,确保车辆的大气污染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办理并取得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年8月31日 扫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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