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北卫计〔〕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批,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29人,具体招聘名额、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医院招聘临时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6.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天。

7.考生须在报名时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如:执医证、职称证、规培证、培训证等)。

8.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相应的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特别说明

1.《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报名当日,所有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报名点。请考生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报名如需调整,将通过渝北就业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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