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风天气连续不断,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新冠疫情形势严峻。我区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确保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在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及区政府森林防火工作安排的基础上,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28条(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严格管理);第29条(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管管理)的规定,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决定,发布封山禁火令。一、封禁时间:年1月15日—年5月15日为高火险期。二、封禁范围:根据林情、疫情,我区确定如下重点村为高火险区:范村镇(峪道沟、田受沟、石圪垴、土郊院、郝家庄、蚍蜉、范家岭、石堡寨、岳家庄、马兰、彭温庄、前庄、温家庄、路家庄、千户沟、南畔、石亩、北郊、佛峪);阳邑乡(杨庄、小店、窑子头、南峪、庞庄);侯城乡(东庄、研泥、青基沟、大涧、马定夫、西峪、浒泊、田家渠、范家庄);北洸乡(李家庄、胡家庄、三台、井神);小白乡(大道、楼儿、四沿、龙坪、圪垛、鳌脑、西庄、榆木凹、天池)。三、封禁措施:1、严禁封禁范围内居民焚烧秸秆、根茬、杂草及烧荒燎堰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格管理村内生活用火;2、严禁封禁范围外的人员进入,特殊情况进入的需经属地乡镇政府批准,并严格遵守封禁区域内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在通往封禁区的路口设置卡点,安排人员严格把关;4、封禁区域内村干部、护林员要巡查、督查到位,发现违法行为的,责令违法人员停止违法行为,报属地乡镇派出所严处;5、违反封山禁火令不服从卡口管理者,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规予以严惩;蹲点设卡人员、巡查督查的村干部和护林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公安局、林业局、乡镇人民政府对封禁范围依法强化督查,确保政令有效实施。此令晋中市太谷区区长:南宏二O二一年一月

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

建设秀美山川,护林防火当先。

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

护林木,不吸烟,文明就在你身边。

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

防火,靠你靠我靠大家,人人有责;

灭火,打早打小打完了,事事无患。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

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

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

严查严管,森林安全有保障。

小树成材真不易,用火切莫入林地。

愿绿色覆盖大地,让火源远离森林。

森林无火家家乐,生态优美人人康。

火烧森林易,树木成林难。

人人当好护林员,保护绿色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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